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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他人将您的注册商标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构成商标侵权吗?
发布时间:2025/9/19   来源:杭州中知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阅读:29
在商业活动中,商标作为企业产品或服务的重要标识,承载着企业的信誉与形象,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然而,时常会出现他人将已注册的商标用于企业名称中的情况,这一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在法律实践中是一个复杂且需要具体分析的问题。

一、法律规定解读

我国《商标法》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并未明确禁止企业将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登记为自己的字号。从法律层面看,企业名称登记行为本身并非《商标法》所定义的使用商标的行为,所以单纯的企业名称登记,即便字号与他人商标相同,通常情况下并不直接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 (一) 项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这表明,若要认定此类行为构成商标侵权,需同时满足多个条件:其一,使用者具有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主观故意,即明知是他人的注册商标,却仍有意将其用于自己企业的字号中;其二,企业字号的文字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其三,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突出使用该字号;其四,该字号的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二、“突出使用” 的判定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 “突出使用” 是关键。一般而言,若将与商标权人注册的商标文字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字号从企业名称中区分出来,在字体、大小、颜色、形状及其组合等方面,相较于该企业名称的其他文字特别突出醒目地进行使用,从而让相关公众产生混淆,客观上使得该字号起到了某种商业标识的作用,即可认定为构成 “突出使用”。
例如,某知名饮料品牌 “XX 可乐” 已注册了商标,市场上出现一家企业名称为 “XX 可乐餐饮有限公司”,但该企业在店铺招牌、广告宣传中,仅突出使用 “XX 可乐” 四个字,字体巨大且与知名饮料品牌的商标字体极为相似,而 “餐饮有限公司” 几个字则用极小字体置于角落,这种情况下,该企业对 “XX 可乐” 字号的使用方式极有可能被认定为 “突出使用”,进而涉嫌商标侵权。

三、商标知名度与影响力的影响

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判断侵权与否时起着重要作用。如果他人的商标是驰名商标,由于驰名商标在市场上具有广泛的认知度和极高的商业价值,法律对其提供更为全面和严格的保护。即便企业名称登记行为本身合法,但如果将驰名商标用于企业字号,即便未突出使用,只要可能导致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或者暗示该企业与驰名商标权利人存在某种关联,就很可能被认定为侵权。
以 “可口可乐” 这一全球知名的驰名商标为例,若有企业将 “可口可乐” 作为字号登记在企业名称中,即便在实际经营中正常使用企业全称,未进行突出宣传,但由于 “可口可乐” 的极高知名度,公众极有可能误认为该企业与可口可乐公司存在某种联系,这种情况下,该企业行为构成商标侵权的可能性极大。
反之,如果商标知名度较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认知度有限,即便他人将其用于企业字号,且存在一定突出使用行为,由于难以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构成商标侵权的概率也相对较低。

四、知识产权评估在侵权赔偿中的应用

一旦认定他人将注册商标用于企业名称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就涉及到侵权赔偿问题,此时知识产权评估便发挥关键作用。知识产权评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确定侵权赔偿数额:
侵权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因侵权行为导致商标权人产品销量下降的损失、利润减少的数额等。比如,侵权企业使用与商标权人相同的字号,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部分原本属于商标权人的客户被侵权企业吸引,从而使商标权人产品销量下滑,这部分减少的利润即为实际损失的一部分。在评估时,可通过对比侵权行为发生前后商标权人产品的销售数据、市场份额变化等进行测算。
侵权人的侵权获利:即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所获取的利润。可以根据其生产、销售侵权产品或服务的数量,结合产品或服务的利润空间来计算。例如,侵权企业利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字号吸引顾客,增加了自身产品或服务的销售量,通过核算其销售量与单件产品或服务的利润,可得出侵权获利数额。但在计算时,需准确区分因侵权行为带来的获利与侵权企业自身经营能力等其他因素带来的获利。
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参考商标权人正常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时收取的费用,结合侵权情节,以合理倍数来估算侵权赔偿数额。若商标权人此前有过商标许可使用案例,可依据该许可使用费标准,并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因素,确定一个合理的倍数来计算赔偿金额。例如,若商标权人通常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的费用为每年 10 万元,侵权企业侵权情节较为严重,持续时间较长,可酌情以 3 - 5 倍甚至更高倍数来确定赔偿数额。
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像调查取证费用、聘请律师费用等。这些费用是商标权人为了制止侵权而实际支出的,也应计入赔偿范围。在评估时,需提供相应的费用凭证,如发票、合同等,以证明这些开支的合理性与真实性。
在确定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时,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裁判标准。通常通过当事人举证、法院调查等方式来准确认定各项数额,以合理确定商标侵权的赔偿价值,切实保障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他人将注册商标用于企业名称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不能一概而论,需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包括是否突出使用、商标知名度、公众混淆可能性等。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论是选择企业名称还是使用商标,都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避免陷入侵权纠纷;而商标权人一旦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运用法律武器,通过知识产权评估等手段,合理确定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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