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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全国首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效力落槌:公开数据集也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发布时间:2026/9/4   来源:杭州中知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阅读:27

01基本案情

隐某(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隐某公司”)长期深耕AI语音数据领域,投入大量人力、技术、资金,整合形成1505小时中文普通话语音数据集,并对外发布AI数据开源计划,公开部分数据集资源。后续该公司就“普通话手机采集语音数据库”取得官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完成合规确权登记。

数某(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某公司”)同为数据服务行业经营者,在未获得隐某公司授权、未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擅自抓取隐某公司公开数据集中的200小时子集数据,将其包装为自身平台产品,在官方网站提供公开下载服务,同时以此为噱头诱导用户注册会员、开展商业引流牟利。

2021年,隐某公司将数某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主张对方非法获取、使用、传播涉案数据集,侵害其数据财产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对方停止侵权、删除数据、公开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72万余元。

02裁判说理

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认定:数某公司擅自使用涉案数据集的行为,属于不正当获取、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构成不正当竞争,最终判令其赔偿隐某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承担公证费2300元。

一审核心瑕疵:对涉案数据集的权利属性认定错误,误将公开数据集认定为商业秘密。

二审判决

二审法院纠正一审法律适用错误,但维持最终判决结果,精准厘清数据权益边界:

涉案数据集不构成商业秘密

隐某公司早已主动向不特定公众公开涉案数据集的下载渠道、训练方法,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数据集已丧失商业秘密核心的“秘密性”要件,无法认定为商业秘密。

涉案数据集不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汇编作品

该数据集的内容选择、整体编排、布局结构无独特独创性,未达到著作权作品的创作高度,无法获得著作权保护。

民法典第127条不创设绝对数据财产权

民法典第127条仅为数据权益的宣示、引致条款,未创设类型化、绝对化的数据财产权,不能直接依据该条款主张排他性数据财产权益。

被诉行为仍构成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兜底条款)

隐某公司对数据集投入实质性资金、人力、技术成本,原始碎片化数据经整合加工后形成具备商业价值、可用于AI研发的竞争性数据资源,能够为其带来流量、交易机会和竞争优势,属于合法受保护的竞争性权益。

数某公司借开源之名、行牟利之实,违反CC开源协议非商业使用规则,无偿搬运竞品劳动成果、不劳而获,违背数据行业商业道德与诚信原则,扰乱数据服务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兜底条款的侵权要件。

03核心裁判规则总结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具有初步司法证据效力

企业完成的官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并非单纯备案,可在司法纠纷中作为权利人合法持有数据权益的初步证据,大幅降低数据权属举证难度,是企业数据确权的有效合规手段。

公开数据≠无保护数据,竞争性数据权益受反不正当竞争法兜底保护

即便数据已公开、不构成商业秘密与著作权,只要企业付出实质性投入、形成可产生商业利益的数据集,就享有合法竞争性权益,禁止同业竞争者无偿掠夺、商业利用。

开源协议约束商业使用行为,违规商用直接构成侵权

开源数据的自由使用仅限非商业场景,企业不得突破开源协议规则,将他人开源数据包装为自有产品、用于商业引流、会员变现等经营行为,违规商用直接落入不正当竞争规制范围。

民法典127条不支持绝对数据排他权

现阶段法律未设立独立的数据所有权,不能直接依据民法典127条主张绝对财产权,数据维权主要依托反不正当竞争法、开源协议、行业规则实现。

04行业合规启示

对数据权利人

重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留存数据研发、整合、投入成本证据,固化权属初步证据;

对外开源数据时明确开源协议条款,严格区分商用/非商用边界,标注权利声明;

公开数据仍可维权,无需局限于商业秘密、著作权路径,可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兜底条款保护自身竞争性权益。

对数据使用方/AI企业

严禁无偿搬运同业公开数据集进行商业化变现、平台引流,摒弃“公开数据即可随意用”的误区;

使用开源数据必须严格遵守对应开源协议,商用场景务必取得官方授权、支付对价;

优先自主研发、积累数据资源,避免“搭便车”式数据套利,规避不正当竞争法律风险。

案例小结

本案作为全国首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效力案件,填补了公开数据集司法保护的规则空白,打破了行业固有认知:数据公开不等于权利放弃,开源不等于免费商用。

在数据要素市场化、AI产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该案明确了数据劳动成果的司法保护路径,压实了数据行业的商业道德与合规底线,为数据确权、数据使用、数据维权提供了权威、可落地的裁判指引,是数据合规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知识产权创新与竞争研究中心CUPL

 
本文网址:http://www.hzzzjd.com/News_Show3.asp?id=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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