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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计算机软件侵权如何取证?
发布时间:2025/10/22   来源:杭州中知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阅读:14
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计算机软件已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与个人智力成果的重要载体,然而软件侵权行为也愈发隐蔽和复杂,严重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取证作为软件侵权纠纷解决的关键环节,其合法性、完整性与有效性直接决定了维权的成败。基于《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本文将系统梳理计算机软件侵权的取证路径与核心要点。

取证的法律基础与核心原则

计算机软件侵权取证的核心目标是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侵权范围及损害后果,其全过程需遵循合法性、客观性与关联性三大基本原则。合法性要求取证主体、方式和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在北大方正公司与高术公司的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中明确,即使经过公证的证据,若取证方式本身违法,也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而正当的公证取证因未损害公共利益且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客观性强调证据需真实反映侵权事实,不得伪造、篡改;关联性则要求收集的证据与侵权行为、侵权主体及损害结果直接相关,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同时,软件侵权取证还需兼顾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著作权人主张侵权的,原则上需证明被控侵权软件与己方软件构成相同或实质性相同,但在实践中,若因技术限制或侵权方拒绝提供相关程序导致举证困难,法院会从公平原则出发合理调整证明标准,如指导案例 49 号中,法院通过软件缺陷、运行特征等间接证据认定两软件实质性相同,最终判令侵权方承担责任。

关键证据类型与收集方法

权利归属证据
权利归属是主张侵权的前提,著作权人需首先固定自身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证据。核心证据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该证书是权利归属的初步证明文件,如石鸿林诉华仁公司案中,其持有的软著登记证书成为维权的基础依据;此外,还需收集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原始资料,如源程序片段、开发日志、版本更新记录、测试报告等,以及软件发行许可合同、销售凭证等,证明权利取得的合法性与权利范围。
侵权行为证据
侵权行为证据的收集需聚焦 “侵权事实存在” 这一核心,可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两类。直接证据包括侵权软件的源程序、目标程序、安装包、安装光盘等载体,若能获取这些核心材料,可直接通过代码比对证明侵权。但在实践中,侵权程序常被加密或由侵权方掌控,此时需借助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
间接证据的收集途径较为多元:一是通过录屏、截图等方式记录侵权软件的下载、安装、运行全过程,清晰展示软件界面、功能模块、操作流程等,同时保存下载链接、应用商店页面、侵权方官网的相关信息,明确侵权软件的来源与传播渠道;二是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出具功能对比报告,从软件的核心功能、运行特征、缺陷性特征等方面进行分析,如指导案例 49 号中,法院通过鉴定发现原被告软件存在相同的程序缺陷和运行特征,成为认定侵权的关键依据;三是收集侵权方的销售凭证、宣传资料、客户名单等,证明其实施了复制、发行、销售侵权软件的行为,北大方正公司案中,法院通过保全侵权方的财务账册、销售合同等证据,明确了侵权获利情况。
损害后果证据
损害后果证据用于证明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为赔偿数额的确定提供依据。主要包括正版软件的销售价格、销售数据变化、利润率等,证明因侵权导致的市场份额流失;同时收集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凭证,如公证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这些费用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要求侵权方承担,石鸿林案中,法院最终支持了其公证费、代理费等合理支出的赔偿请求。若侵权方的非法获利可明确计算,也可通过其销售记录、财务审计报告等证据予以证明。

取证方式的选择与规范

自行取证
自行取证具有灵活性强的特点,但需严格遵守合法性要求。取证时应通过合法途径获取侵权信息,不得通过黑客技术入侵侵权方服务器、非法破解加密程序等方式收集证据,此类非法证据将被排除。同时,需对取证过程进行完整记录,如注明取证时间、地点、设备信息,对关键证据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或篡改。对于网络环境下的侵权证据,可通过时间戳、区块链等技术固定,增强证据的稳定性与防篡改能力。
公证取证
公证取证是软件侵权维权中常用的方式,其出具的公证书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著作权人可向公证处申请,由公证人员对侵权软件的下载、安装、运行过程,以及相关网页内容、销售记录等进行现场监督,并制作公证笔录、拍摄照片或视频,形成完整的公证文书。北大方正公司案中,正是通过多次公证取证,固定了侵权方安装、销售盗版软件的关键事实,为胜诉奠定了基础。申请公证时,需确保取证过程符合公证程序规定,提供真实、完整的取证线索。
行政与司法取证
当自行取证存在困难时,可向版权行政部门投诉,由行政机关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查封、扣押侵权软件载体及相关财务资料。若进入诉讼程序,可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请求法院对侵权软件的源程序、销售记录等关键证据进行查封、复制,防止侵权方转移、销毁证据。对于涉及专业技术问题的,可申请法院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出具权威的鉴定报告。

取证中的常见问题与应对策略

软件侵权取证常面临证据易灭失、技术门槛高、侵权主体隐蔽等难题。针对证据易灭失的问题,需遵循 “及时取证” 原则,发现侵权后第一时间固定相关信息,同时采用多介质备份、第三方存证等方式保存证据。对于技术门槛高的问题,建议寻求专业机构协助,如委托知识产权律师制定取证方案,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证据收集与比对,提高取证的专业性与有效性。
若侵权方拒绝提供被控侵权软件的源程序或目标程序,导致直接比对无法进行,可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向法院提交软件缺陷特征、使用说明书、产品外观布局等间接证据,主张构成实质性相同。指导案例 49 号的裁判思路表明,在侵权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核心程序的情况下,法院可结合间接证据的高度盖然性认定侵权事实。
此外,需注意取证过程中的保密问题,避免因证据泄露导致自身商业秘密受损;同时关注诉讼时效,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及时启动取证与维权程序,防止超过法定时效丧失胜诉权。

结语

计算机软件侵权取证是一项融合法律规范与技术操作的系统工作,其质量直接关系到著作权人的维权成效。著作权人需准确把握取证的法律原则,科学选择证据类型与取证方式,构建完整的证据链。在实践中,应充分借助公证机构、专业鉴定机构与律师的专业力量,应对取证过程中的各类难题,同时灵活运用司法实践中的裁判规则,最大化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唯有规范、高效的取证工作,才能为软件侵权纠纷的解决提供坚实保障,推动数字经济领域的创新与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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